可怕的“不作恶”

一直一来我都觉得,一个公司一旦做大,在一个领域中取得了地位之后,他们就会忘记自己的原则,开始自恃强势,以大欺小,甚至做出些有违常规的行为。然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中,我以为这种公司只存在于中国这块土地上,国外的企业即使做的再大,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直至一家美国互联网企业改变了我的看法,原来,不只是中国企业如此,国外的企业也是如此,甚至更甚于中国的企业。

google,它是互联网时代的领军人物,它的创新能力是其他企业无法匹敌的,它的座右铭“Do no evil(不作恶)”成为无数支持者所的信仰。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家有着崇高信念的企业,在不断扩张之后,却开始了作恶行为。这两年来,在中国、在欧洲、甚至于在美国本土,google都引起了极大的争议,尤以google图书馆事件为最,google在全世界范围内出现如此多的诉讼、争议虽然有其偶然性,但也有其必然性。我们可以简单地来看看google的几个最大的争议事件:图书馆事件,包括美国在内和多国版权机构、版权人、政府引发争端,甚至还有多场诉讼官司;街景服务,触犯了公民隐私权,今天传出的消息,在台湾有一精神病患在屋里全裸,恰好被街景照到并被放在了网上;此外,今年爆出的消息,google和美国情报部门达成合作协议,未来用户的资料有被美情报部门收集、分析的可能!

在这里我想说的并非是图书馆事件,也不是街景服务,而是最近在国内硝烟四起的搜索引擎退出中国市场事件。当我确定写下这些内容时,我已经知道我也许会因为这篇文章而得到一些“报应”,但是这不影响我写这文章的决心,我的博客不是为了seo而开设的,只是为了能有一个表达自己的观点的地方,因此没有什么忌讳的主题。此外,的那个我开始写这文章时,我知道肯定会有一些google的fans会说我是五毛党,我无所谓他们怎么想,我只是想说出我作为一位普通用户的心声。

我并非是google铁杆的用户,但是我也一直在用google的服务,google的服务的确要比百度的优秀许多,这也是促使我用google而不是百度的原因,试问有谁不愿意用更好的服务呢?就以搜索来说,用过google和百度的人都知道,用google搜索出来的结果相对于百度搜索出来的更精准,用户可以更快的搜索到自己需要的内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google的一切都是对的,他们的一切都是“不作恶”!

此次google宣称要退出中国市场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中国政府要求对搜索结果进行审查,而google不愿意进行审查,因此他们想要退出。事实上,不只是中国有这个审查,哪怕美国也有,只是存在的形式不同而已,有报道称google.com上搜索“歧视黑人”等美国不允许的行为时,会出现搜不到相关内容,倘若不是被审查过,根据技术的特性,这些内容也应该会被搜索出来的。

google作为一家美资互联网企业,竟然还信誓旦旦地称要和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谈判,以求能在不进行审查的情况下向用户提供服务,这个荒谬之极。用一句俗话来说:google算个什么东西,连美国政府有事也要向中国妥协下,它一个普通企业竟然想要中国政府向它妥协?!google既然想要在中国发展,那就应该遵守中国的法律、尊重中国的传统,入乡就要随俗,这个真理无论到了哪里都适用的,即使是google也应该遵守这个真理。

google所谓的“万恶之源”网络审查其实只是一个正常的现象,这也是WTO所允许的(美国试图去WTO起诉中国对google等国外进行审查),同为美企的微软就明确表示不支持google的这一行为,可见,微软也认为审查是可以存在的。

“不作恶”的google却开始了作恶,一个普通的企业大言不惭地挑战一个主权国家,这是多么可笑的一个举动啊!即使我一直都支持google的优秀的服务,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无法再违背自己的良心,虽然我还会继续使用google的服务——即使google真的退出了,但是我仍然不能支持他们的这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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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to “可怕的“不作恶””

  1. 天下的乌鸦那是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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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苌蓊芪 回复:

    是啊,连google这样的大公司都……唉~失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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